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能源配比,馬案蔡案判若雲泥


本文發表於風傳媒:能源配比,馬案蔡案判若雲泥
http://www.storm.mg/article/379935

馬前總統上週參加核能學會年會並發表開幕致詞。媒體報導集中於致詞之「核能」與「綠能」。以核能而言,馬總統指出,體認核能為最重要的減碳手段是世界趨勢。以綠能而言,因綠能成本年年下跌,蔡政府過於激進的綠能時程,反而使臺灣錯失在未來享受廉價綠能的機會。馬總統對核能及綠能的發言直指蔡政府錯誤能源政策的重點。 

但馬總統本次演講最重要的一點是提出對2025年能源配比的建言。馬總統建議之能源配比為綠能10%,核能20%,燃氣30%,燃煤40%。此與蔡政府綠能20%,燃氣50%,燃煤30%之目標比較如表一:

表一  2025年馬案及蔡案能源配比
綠能
核能
燃氣
燃煤
馬案
10%
20%
30%
40%
蔡案
20%
0%
50%
30%


馬總統在演講中強調,與蔡案相較,馬案在碳排相同的條件下,每年發電成本降低1500億元。針對此一重要建議,一般媒體缺乏較深入的探討,本文嚐試填補此一空白。

以各種發電方式的發電成本而言,2012-2016年五年核能、燃煤、燃氣每度平均發電成本分別為0.9元、1.3元及3.2元。核四要加上折舊成本,每度電成本為2元。2017年離岸風電及太陽能之躉購費率為6元及4.5元,故可假設綠能每度成本為5元。

以各種發電方式的碳排而言,核能與綠能為無碳能源,假設煤電與氣電之碳排為每度0.8公斤及0.4公斤與實際數據相去不遠。以上各種發電方式之成本及碳排整理於表二。

表二  不同發電方式成本與碳排
核電
火電
綠電
1/2/3
4
煤電
氣電
水力等
太陽能/風能
成本
(/)
0.9
2
1.3
3.2
2
5
碳排
(公斤/)
0
0
0.8
0.4
0
0

2016年台灣電力系統發電2200億度,可假設2025年發電2500億度。

依表一、表二資料可計算2025案與馬案之發電成本及碳排,詳表及表四。

    表三   2025年蔡案發電成本與碳排
發電
碳排
成本
配比
億度
百萬噸
億元
核電
1/2/3
0
0
0
0%
4
0
0
0
火電
750
60
975
30%
1250
50
4000
50%
綠電
水力/生質能
100
0
200
20%
太陽能/風能
400
0
2000
總計
2500
110
7175

                表四   2025年馬案發電成本與碳排
發電
碳排
成本
配比
億度
百萬噸
億元
核電
1/2/3
300
0
270
20%
4
200
0
400
火電
1000
80
1300
40%
750
30
2400
30%
綠電
水力/生質能
100
0
200
10%
太陽能/風能
150
0
750
總計
2500
110
5320

表三顯示蔡案每年碳排為110百萬噸,每年發電成本7175億元。

顯示案每年碳排同為110百萬噸,但每年發電成本降為5320億元。

表三(案)之碳排與表案)相同,但每年發電成本高出1850億元(全國每家負擔增加2萬元)

馬總統演說中所言發電成本節省1500億元應為考慮這兩年氣電與煤電成本相差較小之故。
能源政策終將反映於能源配比,比較馬案與蔡案之能源配比可明顯看出蔡政府能源政策之荒謬。可悲的是其錯誤政策竟由全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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