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國外風電業者狠狠打臉能源局



本文發布於風傳媒:國外風電業者狠狠打臉能源局
http://www.storm.mg/article/371797

日前環保署一口氣通過18案離岸風電環評。環保署副署長在主導通過環評後,說出了真心話:「再不通過,就要用愛發電了」。用不用愛發電與環保署何干?環保署職責是為台灣環境把關而不是為政府政策護航。以此為由護航風電環評過關的環保署官員根本就不適格。

政府推動離岸風電荒腔走板,手法粗糙,但最嚴重的還是以每度6元躉購費率以遴選方式招商。歐洲今年離岸風電決標價已降到每度2.3元至2.6元。以每度6元天價收購離岸風電,20年付出購電成本為13000億元,若以歐洲競標價格收購,可省78000億元,政府還是要繼續蠻幹?針對各界質疑,能源局解釋:「我國離岸風電處於開發初期,相關技術,施工,碼頭,海事工程,產業供應鏈皆待建置。另考慮颱風,地震等亞洲特殊環境,其設置成本及運轉維護費均高於歐洲國家。」個人對此等辯解實嘆為觀止。能源局究竟是何立場?是維護全民利益還是維護國外開發商利益?對開發商利益設想何其週到,但很不幸,能源局一番癡情竟被外商數據狠狠打臉。

近兩年在歐洲離岸風電競標屢創新低的是丹麥丹能公司,丹能公司在台灣離岸風電遴選也未缺席,該公司目前有4案共240萬瓩已通過環評。

丹能公司在許多場合都直言,該公司預計投資3000億元完成該四個專案。依政府規劃,完成300萬瓩離岸風機,投資金額為5400億元(上千億輸變電工程經費另計)。依政府規劃每瓦成本為18元,但依丹能公司資料,每瓦成本為12元,只有政府規劃的2/3。丹能公司投資預算乃為台灣離岸風電〝量身訂作〞,能源局極為貼心為國外開發商考慮的施工、碼頭、地震、颱風等因素,當然都已包括,但預算就是較能源局打了6折,這豈不是能源局「真心換絕情」,被狠狠打臉?

其實開發商公開之〝投資金額〞通常也是膨風灌水,其內帳必然更低。數月前遴選、競標方案未訂時,就有開發商哭訴,如採價格競標,每度價格恐下殺3元,較能源局費率下殺5折,這可能更接近實際成本。個人不解政府如果非要採用遴選而非競標,至少躉購費率應大幅調降,不應「好官我自為之」,對實際數據視而不見。

推動離岸風電結果是:賣國官員升官,洋奴買辦發財,全民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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