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核電煤電相輔相成(1)--基載電廠不可偏廢


上週寫了一篇“火力電廠空污嚴重?,網路上頗多人討論,不少人對燃煤電廠頗為誤解個人覺得很需要針對燃煤電廠議題做進一步探討。

上篇文章開宗明義指出:今日台灣核能爭議太過尖銳,吸引了全國上下的注意。發電佔比遠大於核能的火力發電(佔比70%)完全被忽視。

許多人誤以為今日台灣能議題只有核能一項不錯核能議題十分重要,但核能是能源的全部嗎?

能源可分為石油和電力兩大區塊,電力又可分為核能、火力(燃煤、燃氣)及再生能源(水力、風力、太陽能)三大區塊。核能議題只是範圍極廣的能源議題一環

核能當然不是一個簡單議題,但核能只是能源一環,與整體能源議題相較實較為單純。擁核相對不算太難,因為核能的強項太過明顯以台灣而言,不論由經濟、環保、供電穩定各面向考量核能都有巨大優勢,好處極為明顯,反核者只能說是能源智商太低。


但即使今日擁核陣營大獲全勝核能電廠全部延役、核四商轉、台灣能源政策就一片坦途沒有其他障礙了嗎?當然不是。勿忘即使四座核能電廠全數運轉核能占台灣總發電量只有25%,另外75%電力從何而來?因再生能源不成氣候,核能以外的電力供應只有在燃煤燃氣之間作抉擇今日台灣能源的根本問題在於可提供穩定廉價的基載電力不足,擁核最主要的論述就是為了提供我國基載電力但大家不要忘記,另一可提供穩定價廉的燃煤發電為今日台灣提供了較核能多一倍以上電力由電力供應角度衡量,燃煤電廠對我國的重要性遠遠超過核能電廠

今日核一、二、三廠尚在運轉,核四原本今年就不會商轉,所以擁核/反核之爭是對我國“未來”發電成本的爭論燃煤、燃氣之爭不同其災難性後果今日已經發生因政府所謂“國際減碳承諾”造成過去十年燃煤發電開發受阻,基載電力不足只好以發電成本極為昂貴原本只適合作為中、尖載使用的燃氣發電提供基載電力。去年燃氣發電度數已超過總發電量30%,發電成本因而增加超過500億元,此數字並將年年增加在十年後可能成為1000億元,對國家經濟及人民福祉造成的傷害決不下於“廢核”

擁核者若以同為基載電廠的燃煤發電為假想敵所犯的錯誤恐不下於反核團體,因為本來“核”和“煤”就互不衝突就台灣而言更是相輔相成是我國基載電力的兩大支柱。單純擁核,忽略了更為重要的燃煤基載電廠可說是見樹不見林。

燃煤電廠最為人詬病的“碳排”問題將在下一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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